加强基层工作 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加强社区民主法制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社区民主决策机制,明确决策事项,细化决策程序;规范社区的民主管理;强化社区的民主监督,积极推进社务公开,建立社区内部的民主测评机制。建立社区发展协调会、决策听证会、效果评议会三项民意制度,不断扩大基层民主。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推广和平区社区配备“法律服务干事”、皇姑区社区“六有、六化”的做法。在社区设立法律咨询站,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进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定期值班,为社区提供及时、可靠的法律服务。各社区充分利用活动室,对社区居民开展法制教育,每个社区都配有法律书籍或光盘,有专人讲解,有活动制度。
  
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司法局、民政局共同制定的《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沈司发[2003]29号)要求,在全市农村地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健全村级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我市新城子区虎石台镇吴三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市共有19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二是运用有效机制深入开展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区、县(市) 法律培训中心,乡镇、村法律学校等阵地,定期培训乡镇干部、村级干部和农村居民。在全市推广新城子区为村配备法制村委会副主任的做法,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工作,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
  
深化依法治校工作。一是全市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全市中小学普遍制定依法治校、治教的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建制、以制治校。二是相关部门加大力度,依法开展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教学秩序。
抓实依法治企工作。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企业自觉遵守国内法律和世贸规则,推进企业各种行为的依法运行。建立企业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治、规则、诚信意识和依法经营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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