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 为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服务


  以拓展和规范律师法律服务为重点,积极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服务。一是律师“五化”建设成果显著。律师服务业努力实现规模化、专业化、外向化、品牌化、规范化。全市现有执业律师1615人,新增20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分别占律师总数的1.3%和15%;律师所116家,新增10家,建成百人所3家,50人以上所5家;在外地设立分所6家,首家外国律师所代表处落户沈阳;律师纳税额达1350万元,非诉讼业务收入已占业务总收入的45%。二是两个法律顾问团服务卓有成效。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百人法律顾问团和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团,共为1191家国有、民营、外资企业担当法律顾问,代理法律事务1500余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4亿多元。三是公职、公司律师试点进展顺利。已在10个政府机关、7家企业开展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在原有基础上各增加5家和3家,现有公职、公司律师42人,为依法行政和依法经营提供优质服务。四是律师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2004年4月,顺利将48家市管律师所399名律师移交区、县(市)司法局管理,加强了律协工作,配备了专职人员,改善了办公条件。
  公证业务得到规范和拓展。公证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以提高公证公信力为目标,业务范围已拓展到社会和经济领域的诸多方面,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7.8万件,业务收入2509万元,分别比去年增加2.1%和18.5%。
  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加强。以深入宣传《法律援助条例》为重点,广泛开展法律援助进家庭、进社区、进监所活动,通过在我市建立全国法律援助咨询站,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影响力,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全年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近1.5万人次,完成指派案件622件,法援工作取得新进展,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200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方式、方法缺乏创新,有时工作缺乏超前性;二是典型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学法用法情况还没有真正纳入到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考核之中去。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2005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律宣传的职能作用,积极为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和“工业年”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推进“三化”建设服务,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为打造法治诚信城市,建设和谐沈阳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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