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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围绕
认真履行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和法律保障职能,提出推进“四个服务”、强化“八项工作”。
“四个服务”,即“围绕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工业年”和“世园会”建设,为沈阳经济建设服务
;围绕打造和谐沈阳,为社会稳定服务;围绕“三化”建设和“四位一体”法治诚信城市建设目标,为推
进沈阳民主法制建设服务;围绕公正司法、热情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
“八项工作”是指:
一是强化监狱、劳教工作。充分发挥监狱劳教所功能,确保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确保监管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不断创新和丰富教育改造载体,确保实现“两个转移”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依法治监、依法治所,确保监狱“三化”和劳教办特色工作取得新
成果;切实做好“法轮功”罪犯和劳教学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二是强化法律服务工作。紧紧围绕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工业年”和“世园会”建设,做大做强振兴老工业基地百人律师团和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团,为
1000 家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积极拓展非诉讼领域,非诉讼业务比例达到业务总量的
45% 以上;继续完善律师介入信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区两级信访法律顾问室的作用,积极负责的完成全市重大案件的依法调处工作;继续推进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扩大试点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为政府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服务;进一步巩固律师教育整顿成果,完善律师和公证员队伍的规范管理机制、诚信评价机制,深入开展公证员队伍规范教育整顿活动。
三是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法律援助领域,将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家庭、进监所、进工地活动引向深入;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的网络体系建设,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效率;抓实各区县(市)的法律援助经费的落实工作,确保法律援助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四是强化法律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四五普法规划,按照“两个转移”、“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不断丰富宣传内容,不断创新法律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机制和载体,突出四个重点层面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宣传进社区和民主法制示范村建设活动;办好中国沈阳普法网,发挥网络信息平台的作用;认真做好五个层面、
50 个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经验的总结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
五是强化人民调解,构筑大调解格局。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人民调解工作意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深入开展民间纠纷大排查工作,集中排查调处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切实抓好两劳释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确保“两个纳入”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两劳释解人员的管理网络建设和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积极与大型民营企业合作,拓宽安置帮教渠道,形成安置帮教新格局。
六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抓好司法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辽司发 [2004]10
号文件精神,确保司法所的机构编制、人员队伍、办公场所和职能作用“四个落实”,通过强化司法所建设,实现基层基础工作的新加强。
七是强化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按照四严和四最要求,在认真总结前三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力抓好第四次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
八是强化各项保障工程。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窗口单位评议”等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进而提高全局的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执法执纪能力,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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