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市建立
电视台法律援助
志愿者工作站
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壮大法律援助队伍,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沈阳电视台公共社会频道成立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
5月23日在市司法局举行了沈阳电视台公共·社会频道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成立仪式,沈阳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志新、沈阳电视台党组副书记、副台长李依群出席仪式并致辞。
公共社会频道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由《第一现场》、《约见当事人》70余名编导和记者组成,主要职责是在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参与非诉讼调解和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工作。
我市在全国率先成立电视台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是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思路创新、组织创新、机制创新的有益尝试,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
|